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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娱乐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火炮
作者:无花果 2008年9月27日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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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娱乐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火炮
中国消防在线 | 时间: 2008-09-24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 作者: 杜宇 张晓松

新华网北京9月23日电(记者 杜宇 张晓松)记者23日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针对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通报,特别指出公共娱乐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火炮。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加强对歌舞厅、俱乐部、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要做到“五个一律”:

——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凡是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装修的一律停业整改;

——公共娱乐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火炮。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还要求,要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加强隐患登记、整改销案的跟踪管理。

2008年9月20日22时49分,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的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事故,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该俱乐部演职人员使用自制礼花弹手枪发射礼花弹,引燃天花板的聚氨酯泡沫所致。有关事故详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文章出处:中国消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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